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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气象局2013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发布:2013-05-06 09:03: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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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气象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一、面试人员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按照拟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对已通过公共科目考试的考生,按分数高低确定面试人员,万州区气象局办公室财务管理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98.6分,黔江区气象局办公室文秘管理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03.8分。


  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部门

报考职位

职位代码

姓名

准考证号

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办公室

财务管理

1003100001

丁鑫

411239570124

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办公室

财务管理

1003100001

李敏

 

411250170802

 

重庆市万州区气象局办公室

财务管理

1003100001

王彦焱

 

411250170704

 

重庆市黔江区气象局办公室

文秘管理

1003200001

马彬

411250170622

重庆市黔江区气象局办公室

文秘管理

1003200001

冉露

 

411250170722

重庆市黔江区气象局办公室

文秘管理

1003200001

郭婷

411243120420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3:30,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下午13:00,截至当天13:2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地点: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902室,重庆火车站乘坐125、809路公交车到新牌坊站,重庆火车北站乘坐166、245路公交车到新牌坊站)


  面试考场地点及具体安排、注意事项等有关信息,将在资格复审时现场发放。


  三、面试确认


  请上述考生于2月25日前将本人有关情况通过E-mail发送到windy7989@hotmail.com,标题格式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面试”;内容中请填写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及年限、目前所在学校或单位(包括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等,以及本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若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送一份电子版《放弃面试声明书》至面试确认邮箱,并将纸质版《放弃面试声明书》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给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放弃面试声明书》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所报考职位及职位代码,放弃面试的原因。纸质材料需考生本人签名并在签名处加盖指印。传真号码:023-89116046。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收件人: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邮政编码:401147。对放弃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考生,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逾期未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届时如未确认的,以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2月27日(9:00-18:00),到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


  五、体检安排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每个职位确定第1名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体检前,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体检费用的手续。


  体检时间:3月1日上午


  体检注意事项: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到重庆市气象局办公大楼门口集中,统一前往医院。体检前不能进食、饮水,保持空腹,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3、考生自行负责食宿安排。


  4、联系电话:023-89116027


  重庆市气象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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