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考试录用出新策 放宽专业设置要求
重庆公务员考试录用出新策 加强考生诚信约束放宽专业设置要求
日前,重庆市对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做出新的部署,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强化考生诚信约束,放宽专业设置要求。
重庆市要求部分区县、市级部门继续开展面向优秀工人、农民定向招录,改善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有条件的区县主要把招录计划放在乡镇等基层一线。在安排招录计划时,要求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拿出本区县招考计划中20%以上的指标定向招录少数民族报考者。
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考生,规定如果无正当理由放弃,2年内(即2013年至2014年)内不得报考该市公务员。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即2013年至2015年)不得报考该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即2013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重庆市公务员。
为减少专业设置纠纷与争议,该市规定招考职位不应限制专业要求。需设置专业要求的,只设置学科门类或专业类,不设置具体专业。对少数职位因专业性特别强有专业要求的,统一执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上半年修订)。从尊重知识,扩大选拔人才范围的角度出发,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
同时,强化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的服务意识,努力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通过咨询电话、网络平台、广播电视、向考生宣传和解答招录政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确认,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使考生更加便利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