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潼南县残疾联合会考核招聘紧缺人才1名公告
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潼 南 县 残 疾 人 联 合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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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招聘紧缺人才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渝人社[2013]168号),我县残疾人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社)现考核招聘紧缺人才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人数
潼南县残疾人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社)1人。
三、引进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心理咨询师职(执)业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职(执)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5.招聘人员须在潼南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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