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招聘人员3名公告
根据区编办《关于增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事业编制的批复》(合编委发〔2013〕10号),同意增加区民政局非在编指标3名,专用于补充非在编人员充实婚姻登记处工作力量。结合我区婚姻登记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及岗位
招聘单位:合川区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合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名额:3名,主要从事婚姻登记服务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爱心、乐于奉献,热衷服务。
4.身体健康。
5.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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