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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务员考试网:常识判断之法律常识(23)

发布:2015-07-1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提醒2015年下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预计在8月启动,备考教材:《2015年下半年重庆公务员考试用书》。   
       1.
  法对社会及其公众最基本、最直接的作用是(  )。
  A.法的规范作用
  B.法的社会作用
  C.法的示范作用
  D.法的管理作用
  2.
  立法监督是(  )。
  A.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B.社会及舆论的监督
  C.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D.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3.
  法律实施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实际施行法律、运用法律的活动,法律实施的主要方式包括(  )。
  A.法律确立
  B.法律执行
  C.法律遵守
  D.法律适用
  4.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做出如下理解(  )。
  A.公民的立法平等
  B.公民在立法、执法、守法上一律平等
  C.公民的执法平等
  D.公民在法律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5.
  2001年5月20日,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中的14名罪犯分别在重庆市、常德市被执行死刑,这表明(  )。
  A.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意志的体现
  B.法律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C.法律只打击抢劫、杀人的犯罪
  D.公民的权利义务具有一致性
  





     重庆公务员考试网(www.cqgwy.org)提供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A
  解析: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一种影响,它表明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其中法的规范作用是对社会及其公众最基本、最直接的作用,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C
  解析:
  立法监督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对行政实行的监督。在我国,立法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因此选C。
  3.答案: BCD
  解析:
  法律实施,也叫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法是一种行为规范,法在被制定出来后,付诸实施之前,只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法律的实施,就是使法律从书本上的法律变成行动中的法律,使它从抽象的行为模式变成人们的具体行为。法的实施方式可以分为法的遵守、法的执行和法的适用三种。故正确答案为B、C、D。
  4.答案: D
  解析: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般是指司法平等,并非立法平等,它主要是指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没有特权和例外。所以排除A、B项,而个人是没有执法权,所以排除C。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B
  解析: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非全体社会成员意志的体系,且与本题题干无关,A 项错误;C 项说法明显错误,D 项与题目无关。题中对罪犯执行死刑依靠的正是国家强制力,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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