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梁平县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66人简章
2015年重庆梁平县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简章已发布,重庆公务员考试网(www.cqgwy.org)提醒本次选聘岗位66个,报名时间:2015年8月2日0:00时至8月4日12: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8月6日—8月7日。笔试时间:2015年8月8日(星期六)8:30-10:00;笔试地点:梁平县梁山小学大众校区。
重庆梁平县2015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简章
为合理补充城区学校师资需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部分城区学校面向梁平县在编在岗的镇乡学校教师进行选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岗位数额
(一)工作需要。
(二)由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聘任。
(三)城区中小学校(不含城东小学)之间互不选聘。
(四)选聘岗位66个,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梁平县2015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4,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选聘条件
(一)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层次相对应种类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考者所学专业或近两年工作岗位与所报考岗位一致(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岗位的教师需所学专业、近两年工作岗位与所报考岗位均一致)。
(四)近五年(2010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论文获县教育学会二等奖或市教育学会三等奖及以上;说课或赛课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两个条件须具备其中一个。
(五)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书法等岗位者,在上述条件基础上,须有个人作品(演出、参赛)或指导单位(学生)获县级三等奖及以上。
(六)在现单位(梁平县教委所属镇乡学校在编在岗职工)工作两年及以上。
(七)本人书面申请,任教学校同意(在申请书上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8月2日0:00时至8月4日12:00时,登录梁平县教育网(http://www.lpxedu.gov.cn/)点击人事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选择某一部别中的某一个选聘岗位进行报考(不选择选聘单位);报考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50kb以下)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报考证明扫描件以报名序号和姓名命名传至邮箱:),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段)。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县教委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报考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县教委要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考信息,供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和考试时使用。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考信息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15年8月5日18:00前及时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注: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部别及选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部别及选聘岗位。
(四)现场确认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8月3日— 8月5日12:00前到县教委303室缴纳笔试考务费,考务费标准:50元/科,未缴纳考务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且成功缴纳考务费的报考者,需于2015年8月6日—8月7日登录报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每人限报考一个部别的一个选聘岗位。每个部别的选聘岗位报考总人数须超过岗位需求总额1人及以上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选聘岗位,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调减选聘岗位数额。
(六)考试。
1.考试形式:以笔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3.成绩计算办法:笔试分值100分。
4.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8日(星期六)8:30-10:00;
地点:梁平县梁山小学大众校区。
5.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15年8月8日(星期六)。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梁平县教委组织人事科303室。
3.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岗位数额需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若考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则以赛课获奖等次高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若赛课获奖等次及同等次获奖次数并列,则以论文获奖等次高的优先;若论文获奖等次相同,则以同等次获奖次数多的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同时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并按照上述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论文(说课、赛课)获奖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提供普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英语学科岗位的提供专业外语四级或公共外语六级(425分)以上等级证书;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书法学科岗位的教师提供个人作品或指导单位(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现任教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原件。
(3)任教学科证明:①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考人员现任教学科书面证明材料;②单位盖章的课程表及课程安排表等。
(4)《梁平县2015年城区部分学校考调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1,简称《审查表》)、《梁平县教育系统2015年教职工调动呈报表》(附件2,简称《呈报表》)各一份纸质件。
(5)《梁平县2015年部分城区学校选聘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3)发电子件:337372588@qq.com)。
(6)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八)选岗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以部别和选聘岗位分类,按报考该岗位拟调动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选聘单位。选岗时间:2015年8月10日上午9:00。
考察工作由县教委会同选聘单位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遵纪守法、依法从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等情况。
(九)拟调动人员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8月11日至8月17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确定为选聘对象,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同时依照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若调入单位无对应等级岗位或对应等级岗位满岗,则在调入单位核定的岗位数额内参加对应岗位类别最低级别的聘任。
五、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务必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选聘对象应在规定时限内完善调动手续、到选聘单位报到并接受工作安排,未在规定时限内完善调动手续或到选聘单位报到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城区学校选聘;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情形的,5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等考试。
本简章由梁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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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教育委员会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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