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忠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30人公告
2017重庆忠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3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5月15日9时至5月18日18时,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根据《重庆市警务文职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忠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对象
(一)招录指标:忠县公安局特勤辅助人员25人(限男性),森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性4人,女性1人)。
(二)学历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已取得相当于大专(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及以上学历(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且在报名开始日前户口已在忠县辖区内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
(二)其他要求:
1. 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违纪行为。
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重庆市公安局文职管理办法规定不予录用的其他情形。
(7)报名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5月15日9时至5月18日18时。
(二)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文职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三)笔试、面试。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按照人民警察招录体测标准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五) 体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随机选择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县公安局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录用与试用
录用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取消该招录指标,其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签订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录用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待遇
(一)每月2500元+五险(特勤辅助岗每月2800元+五险)。
(二)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不降;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
(三)享有工作绩效考核及享受正式人民警察相应休假、工伤、评残等待遇
八、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
有意报考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简历及相关学历证明,三张1寸免冠照片到忠县公安局文职管理办公室报名。
报名地址:忠县忠州街道红星大道48号(忠县公安局六楼政治处)
报名咨询电话:54455028 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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