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永川区公安局招聘非在编临聘人员20人公告
2017重庆永川区公安局招聘非在编临聘人员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9:00至7月30日17:00,报名地点: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二号站与三号站之间)。重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为满足永川区公安局警务工作需要,永川区公安局委托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临聘人员2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非在编临聘人员2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8日至1999年7月18日);
(三)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9:00至7月30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永川区智汇人才市场(二号站与三号站之间)。联系电话:023-49811888。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证件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入职登记表》(见附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获得。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笔试
对报考人员综合能力进行测试。分值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及以上不达标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依次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有且只有1次试跑。体能测试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试当天。体能测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按单向流程进行。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分,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考察
政审参照《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局发〔2011〕2号)执行。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须到人民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个人信用报告,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公司官网www.rckf.net和“重庆智汇人才市场”微信公众订阅号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务派遣到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临聘人员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四、相关待遇
综合收入22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1760元/月,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
五、本次招聘由永川区公安局和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