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涪陵区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1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0〕148号)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涪陵委办发〔2011〕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开考试选调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岗位为区纪委派驻纪检组,选调名额10名,由区纪委机关统筹安排到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派驻机构。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涪陵区辖区内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不含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 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选调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大学生村官”服务年限均视为工作经历),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 尚在试用期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直系亲属为区纪委机关在编在岗干部的;
4. 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三楼会议室(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联系人:李登利、况雨杭、刘涛、陈茂莲。
联系电话:72232700、13996768533。
点击分享此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