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彭水县定向招聘“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8年重庆市彭水县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2日上午9:00在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两科。需要复习《综合基础知识》科目的考生可参考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备考,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中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定向择优招聘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从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7〕23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我县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我县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 “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自愿在彭水自治县工作5周年以上;
5.服务期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2月2日上午9:00在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事科。
联系电话:023—78496338。
2.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彭水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统一参照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版)。
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我县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结果(以县委组织部门文件为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3. 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2月2日上午9:30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均为100分。两科分值之和低于110分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 《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天内在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管理基础知识)×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核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9:30——11:00 ;彭水县人力社保局九楼会议室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不能确定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除外),经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网站:http://www.psx.gov.cn/index_67.html)。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拟聘用人员须按期将个人档案提交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聘用时考生按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彭水自治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78493436
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784968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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