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需要复习笔试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课程。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万盛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万盛经开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职位见《万盛经开区2019年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科级(七级职员或专技十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学校、医院(卫生院)工作人员,原则上只选聘到镇街(园区)。
(二)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 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 身体健康;
5. 学校在编人员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医院(卫生院)在编人员在卫生系统工作满3年,其余人员在本部门、镇街工作满2年。
6. 具备选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选聘相关约定的,从其规定;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时间、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1月7日。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规定执行。
(二)现场报名
考生对照公告和《职位表》,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不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报名地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事管科(新田路27号),联系电话:48271663。
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万盛经开区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人力社保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
此次选聘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试。岗位报名人数在3:1以上的需参加笔试,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3:1的直接进入面试,不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岗位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选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其中组织部、党校选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50%+专业能力测试×50%。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考试总成绩需达到7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2:1的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比例为2:1,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考察比例可放宽至1:1。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人选的政治业务素质、岗位匹配度、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考察出现缺额的,由选聘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需要进行递补的,按该职位的其他考生的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列为差额考察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确定后由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它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组织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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