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梁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年重庆市梁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委组织部(梁平区行政中心综合大楼530室),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2月15日(周六),需要复习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重庆事业单位考试课程,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9年重庆市梁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梁平区委组织部审核、市委组织部核准,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附件1)。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4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4.截至2020年1月15日,须取得《岗位情况表》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证书。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岗位情况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在梁平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至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区委组织部(梁平区行政中心综合大楼530室),联系电话(023)53236345。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2张(另附同底电子件20—9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到lpgwyk@163.com),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重庆市梁平区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20年2月14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缴费成功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并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2月15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名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2月20日前登陆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查看。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或为0分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梁平区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指导。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2,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核实验证);
5.报考人员若为梁平区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4)原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梁平区委组织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取消招聘。
面试以计算机网络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该岗位实际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如有,并列情况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梁平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复检),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梁平区委组织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以及考察以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予递补。
八、公示
有关本次招聘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查看。
拟聘用人员在七一网(网址:https://www.12371.gov.cn)和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聘用岗位、考试总成绩以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取消该招聘岗位指标,其缺额不予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梁平区委组织部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
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重庆市梁平区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lp.cq.gov.cn/zfxx/)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梁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招政策、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3-53236345
梁平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
lpgwyk@163.com
附件:1-5下载
1.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重庆市梁平区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3.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事项
5.工作经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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